发布单位:安徽可可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7-6
免税、保税进口物品处置问题
根据<------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和征免税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免税、保税进口一些设备、生产车辆、原材料、燃料、零部件、散件。但是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这些免税物品有一个海关的---期限,在此期间内,未经海关许可,原则上不得出售、、转让或者移作他用。如果在---期内,公司进入程序的,对于这部分---的物品的处理如下:
1、如果出售给同样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首先要到审批---办理批准手续,然后到海关办理结转手续;
2、如果是出售给其他国内企业,应该经海关同意,并按照其使用年限折旧---;
3、如果外方---想把进口的货物退运出境,也需要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可以退回---。综上,对于尚在---期内的保税物品,不论是出售给国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退回---,都必须经过海关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公司在进入程序后,会清点资产时发现有保税物品的,在决定了处置方案后,应该及时和海关以及审批---联系,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所谓法务外包就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进行处理的法律服务方式:
通过法务外包:
——可以降低公司聘请内部法务人员的人力成本;
——避免时下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无法量化的弊端;
——通过吸收法律资源与公司优势主业资源的整合,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付出与收益的效率大化;
——有效降低公司市场经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