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已经广泛参与到各个经济领域。评估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现值法等。接下来安徽可可小编给大家介绍下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企业风险评估,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多举措规范车损---鉴定
为进一步规范车损---鉴定工作,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公正,市---近日---<车损鉴定相关规定>,采取“三方到场”“协商费用”“规定时间”的方式,对车损---鉴定程序进行详细规定,---车损价格鉴定客观公正。
“三方到场”,即验损过程必须经原被告及鉴定机构三方到场,对损失项目经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并附照片证实。文件规定,鉴定机构要---鉴定价格与实际修复相符,拆解验损前鉴定机构必须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配合验损并留有证据。三方到场验损---了鉴定的公开公正,风险评估,有效遏制了少数投保人利用物价评估的程序瑕疵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况。
“协商费用”, 即针对鉴定费用有时过高的问题,采取由辅助室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办案部门的主持下与鉴定机构协商委托费用。委托费用的确定结合---实际情况,以参照行业标准为准,协商为辅的方式进行。对协商不成的,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摇号确定下一鉴定机构。
“规定时间”, 即针对鉴定时间过长问题,文件规定鉴定机构应在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重大、疑难、复杂---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延长期限,鉴定机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重新确定的时间完成委托工作。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的,经二次延长仍不能完成的,将终止委托,收回委托材料,并通知当事人重新选择鉴定机构。同时,财务风险评估,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工作的鉴定机构,一年内不再向其委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估标准的适用:不同标准衔接适用的思路。质检---于2002年3月11日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取代了---部1992年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2016年4月18日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无论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还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均是有关实体问题的鉴定标准,而实体问题的鉴定标准应当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即适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在实施的鉴定标准,风险评估服务,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并没有废止,不论鉴定的实际时间发生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废止前还是废止后,均适用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残评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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